3位拒評議大法官:解決之道 依憲法程序補足缺額
大法官蔡宗珍(左)與朱富美(右)。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大法官楊惠欽、蔡宗珍、朱富美拒絕參與評議修正憲法訴訟法是否違憲,這三位大法官認爲,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的現實困境,根源在於大法官缺額的事實層面,根本解決之道,應在於依憲法程序補足大法官缺額。
三位大法官指出,今年初修正生效的憲法訴訟法規定,憲法法庭作成判決須有大法官至少十人;然而目前在任大法官僅八人,依法無從成立憲法法庭。憲法法庭未依法合法組成,卻做成判決的審判權限,嚴正質疑此份判決的合法性,並認爲五名大法官的判決無效。
三位大法官指出,修正後憲法訴訟法新規定,作爲總統明令公佈的有效法律,非經立法院依法變更、廢止,或由合法組成的憲法法庭依法宣告失效前,對憲法法庭及大法官均具有絕對拘束力;即便成爲憲法審查標的,效力也不因此喪失或「暫停」。
三位大法官的意見書表示,針對特殊急迫性或時限性案件,法理上原可考慮類推適用憲訴法第三十條第五項,作爲例外依法合法組成憲法法庭的可能途徑,但未獲其他大法官支持,未被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