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法官批非憲判 是5人判決
憲法法庭6日判決健保法85條違憲,被排除參與評議的3大法官批「5人判決」不是憲法判決。(本報資料照片)
由蔡彩貞大法官主筆共5位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6日判決健保法85條違憲,被排除參與評議的蔡宗珍、楊惠欽及朱富美等3位大法官,昨也提出法律意見,反批對方是「5人判決」不是憲法判決,在憲法法庭組成不合法且理據嚴重不足的情況下,輕率宣告法律違憲,實已斲喪憲法審判制度的公信力與健全發展。
民國111年1月4日《憲法訴訟法》上路後,作成的判決都以年度、件數標示判決,但「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將蔡宗珍等3位大法官排除後組成憲法法庭,之後陸續作成3件判決,蔡宗珍等3位大法官,昨在司法院下午3點在簡報室舉行憲法法庭記者會同時,透過助理放置不同意「115年憲判字第2號判決」的法律意見書。
3人表示,另5位大法官在憲法法庭自始組成不合法的情況下,擅以憲法法庭名義所公佈的判決是無效,而且不是憲法判決是「5人判決」。
蔡宗珍等3位大法官主張,立法院修法通過的憲法訴訟法有法律效力應該遵守,現有8位大法官無法組成憲法法庭。但3人慘遭特定色彩的法界痛罵,並質疑是坐領乾薪的薪水小偷,3人昨提出法律意見,依照憲法判決的規格,討論釋憲個案、法律爭點及相關大法官解釋的脈絡,她們說是要「以資澄清,並盡言責,盼爲日後法學研究留下歷史紀錄。」
她們批評,「5人判決」沒有說明何種具體案件會產生「情輕法重」的處罰過苛結果,也沒有指出聲請釋憲的案件是否就屬情輕法重而處罰過苛情形,僅以「可能」二字,即否定立法者的整體制度設計,率爾得規定違憲的結論,這種推論方式顯已脫離比例原則的法學審查脈絡,也與司法院歷來憲法審查實踐不符,「5人判決」宣告這些規定違憲,恐引發更多法律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