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希提告民眾黨確認黨員資格 北院判決勝訴
曾列民衆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第17名的前公視董事徐瑞希,於113年8月間在臉書聲明退出民衆黨,但後來主張未正式表達退黨之意,提起確認黨員資格之訴。北院今天判決徐瑞希勝訴,可上訴。
徐瑞希以「臺灣外籍工作者發展協會理事長」的經歷入列2024大選臺灣民衆黨不分區立委第17名,由於當時她仍是公視董事,一度遭外界質疑違反公視法,徐瑞希後來請辭公視與華視董事。
徐瑞希於民國113年8月24日在臉書發表聲明,表示她發現前立委黃珊珊曾代理財團仲介法務,助長財團剝削移工,甚至主導提案,嚴重衝擊她爲移工爭取權益立場,她將退出民衆黨,祝福民衆黨早日走出風暴。黃珊珊則透過聲明迴應,徐瑞希的說法並非事實。民衆黨於同年底註銷徐的黨籍。
徐瑞希後來主張,她從未向民衆黨正式表達退黨之意,且聲明也不符章程要式,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確認黨員資格之訴。
前公視董事徐瑞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