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卖药恐触法 台南市卫生局吁民众小心重罚!
▲台南市卫生局加强药稽核,并呼吁民众不可于网路贩售药品、医疗器材,因而触犯相关法令受罚。(图/示意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卫生局发现近来不少民众于网路贩售药品、医疗器材,因而触犯相关法令受罚,为避免民众触法,卫生局呼吁网路卖家,若想在网路贩售药物,须向当地卫生局申请药商贩卖许可执照及登记通讯交易事项,一般民众不可在网路上贩卖药物,以免触法。
卫生局说药商也仅能贩卖乙类成药及第一等级、部分第二等级医疗器材,经查获违规者,依药事法规定,将处以3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说国人爱旅游,趁出国购买自用或帮亲友代购药品回国,如药膏、酸痛贴布、隐形眼镜等医药用品。有人买太多用不完或想赚差价,把这些药品透过网购平台转售,殊不知此举已经违反药事法相关规定,触法受罚!民众爱买的外国药物如人参粉胶囊、泰国青草膏、泰国五塔散、保心安油、黄道益活络油合利他命、龙角散、小林制药肩颈酸痛液、日本曼秀雷敦荨麻疹软膏、太田胃散、液体防水OK绷、大东亚青草油等,在我国都属于「药物」,仅可供自用,不得于网路贩售。
台南市卫生局呼吁从国外买回的药物请勿上网贩售,不仅卖方可能触法,买药的民众也可能因不了解正确用法、用量、禁忌及副作用等,恐造成人体健康损害风险。
卫生局说民众有疾病问题应寻求合格专业医师,有药物问题应洽询药师,坚持「五不」原则(不信、不听、不买、不吃、不推荐),并且不要刊登、不要贩售、也不要购买来路不明的药物,以保障个人的用药安全。卫生局也再次提醒民众,个人自国外携入、网路购买、邮购与代购未经查验登记之药品、医疗器材,不可上网贩售或于实体店铺贩售,以免触法遭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