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可負擔住宅」 每戶低於千萬

年輕人想買房,但薪水追不上高房價,桃園市長張善政提出「可負擔住宅」政見,興建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今可望在議會三讀過關。但民代擔心,可負擔住宅售價雖較低,但未來轉售價格設限,少了上漲空間,擔心民衆購買意願不高。市府表示,不擔心買氣,若銷售不佳,可放寬承購資格。

桃園市都發局長江南志表示,廣建社宅需要龐大成本,租期上限最多十二年,而爲照顧弱勢族羣,自償率又出問題,桃園推動可負擔住宅政策,透過都市計劃,強制開發商取得容積獎勵後,捐出部分住宅作爲房源,市府出售後,可投入社宅興建,照顧更多人。

江南志說,目前房源除航空城安置住宅餘屋,另在機場捷運A20站、A21站與中壢體育園區等,開發商在該區域興建集合式住宅,開發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取得容積獎勵後回捐可負擔住宅給市府,目前已有開發商申請捐建,設定二至三房、每戶廿二至卅六坪,約一百五十戶。

市府估算,可負擔住宅不受周邊房價影響,單坪價格約廿五萬至廿八萬元,估計每戶總價約七百至九百九十萬元,若以中壢區相同房型加車位,市價約一千四百萬至二千萬元,可負擔住宅約市價五成。符合資格的承購者才能申請購屋,不得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