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調高旺宏期貨保證金

臺灣期貨交易所於6月4日調高旺宏期貨(DIF)保證金爲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的1.5 倍。

本次調高系旺宏(2337)經證交所於6月2日公佈爲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爲6月3日至6月16日。期交所依規定自6月4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6月16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爲調整前保證金。

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