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世纪宣判!三星少主李在镕行贿朴槿惠被判5年徒刑

▲三星少主李在镕于25日中午抵达首尔中央区域法院聆听一审判决。(图/路透社)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南韩三星集团的少主李在镕身陷前总统朴槿惠「闺密门」丑闻,遭控贿赂、挪用公款、作伪证且隐匿海外资产等罪名,于8月初被检方求处12年徒刑,并且在25日进行一审宣判。这起「世纪宣判」的结果正式出炉,李在镕被判处5年徒刑。

李在镕于南韩时间下午2时30分(台湾时间下午1时30分)现身在首尔中央区域法院的417号法庭,与其父亲、三星集团前会长李健熙在2008年因匿名进行股票交易逃漏税案的地点相同。

李在镕行贿案堪称是「世纪宣判」,整起案子备受全球关注,早已有数十家国内外媒体抵达法院等候判决结果,不过基于尊重李在镕本人意愿,无法直播宣判过程。据了解,法院外有名为「朴槿惠之友」的团体聚集抗议,但法院早有准备,已加派800多名警力维护秩序。

▲▼「朴槿惠之友」在法院外抗议,要求释放南韩三星集团少主李在镕。(图/路透社)

48岁的三星集团副会长李在镕被指控为解决集团问题,向崔顺实女儿的马术训练提供支援,也向「Mir财团」与「K-Sports体育财团」捐款,涉嫌行贿433亿韩元(约新台币11.5亿)。首尔中央区域法院于25日宣判,李在镕以贿赂、挪用公款、伪造文书和非法转移资产等罪名,判处5年徒刑。

▼李在镕是南韩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的独子,现任三星电子副会长,使得这起行贿案判决备受关注。(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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