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不修漏水慘了! 法院判賠41萬還得開門讓人施工

樓上不修漏水慘了!法院判賠41萬還得開門讓人施工。(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樓上漏水不處理,樓下住戶只能自認倒楣?一處社區爆發滲水糾紛,二樓住戶長期飽受天花板滴水之苦,提告要求樓上配合修繕。法院審理後認定,漏水確實來自三樓管線老化,不僅判決樓上住戶須開門讓人施工,還得賠償逾41萬元。

判決揭露,男子阿安是大樓二樓住戶,男子阿翔(均化名)則爲三樓屋主。阿安指出,自購屋後即發現天花板出現滲水問題,經專業單位鑑定,確認漏水源頭來自樓上浴廁熱水管線老化滲漏,導致水氣沿結構體往下滲透,造成室內裝潢多處毀損。

鑑定報告進一步指出,問題主因爲熱水管接頭鬆脫或鏽蝕,且滲漏點藏於牆體與防水層內部,不易從表面察覺。即使部分滲水曾短暫停止,也可能是因水垢暫時堵住破損處,並非真正修復。不過,阿翔否認責任,辯稱自家滲水情形早已消失,且水費並未異常增加,質疑漏水來源可能來自更高樓層,甚至指控鑑定報告有錯誤。

法院審理後採信建築師公會鑑定結果,認爲該鑑定系雙方合意委託,具有證據效力,且鑑定過程與結論並無明顯瑕疵。法官指出,熱水管滲漏水量本就不大,不必然反映在水費上;而所在縣市水質偏硬,易形成水垢,確有可能暫時堵住漏水點,導致表面「看似不漏」,但實際問題仍存在。

法院因此認定,漏水源頭確爲三樓住戶阿翔管線問題,且與二樓天花板損害具有直接因果關係。因此,判決阿翔須容忍阿安僱請工人進入屋內施工,依鑑定建議採「重接明管」方式修繕,費用約3萬餘元,並由阿翔負擔。

此外,因漏水導致二樓室內裝潢嚴重損壞,法院也判決阿翔須賠償修復費用41萬1904元,並自起訴後按年利率5%計息。不過,阿安另請求10萬元精神慰撫金部分,法院則未予支持。法官認爲,阿安雖爲屋主,但實際上尚未入住該房屋,難認其居住安寧遭到重大侵害,因此不符合請求精神賠償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