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撥補法制化 立法院本週排審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本週排審「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包含撥補勞保法制化,以及讓勞保從現今「撥補制」,改爲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朝野立委都有相關主張。國民黨籍召委廖偉翔表示,目標是本會期完成三讀,藍白已達高度共識,勞動部長洪申翰也持開放態度。
廖偉翔及多位國民黨立委共同提案修正勞保條例第66條、69條。提案說明指出,截至今年6月止,勞保潛藏負債爲13兆5,632億元,行政院於公務預算及韌性條例特別預算,合計明年將撥補勞保基金1,300億元;政府七年來各項撥補已挹注勞保基金5,170億元,但卻無法源依據。因此提案修法,明定勞保基金財源包括之後撥補的金額。
爲保障廣大勞工退休生計,王鴻薇等也提案修法,將現行規定勞保如有虧損,由中央勞保局撥補的「撥補制」,改爲明定勞工保險的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修正條文施行後,中央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三年檢討勞保財務。
廖偉翔說,目標就是在本會期完成三讀,且國民黨團和民衆黨團已達成高度共識,兩黨都全力支持「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入法」。勞保改革討論多年,勞工權益應該用法律明文保障,而非以「持續研擬」來無限期拖延。
洪申翰對修法方向持開放態度,尊重立院審議結果,承諾政府會負起責任,顯見朝野已有共識。
民衆黨立委林國成說,勞保千萬人投保,只靠政府不定期撥補,始終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他主張將勞保固定撥補與政府最終給付責任入法,他已提案修法,盼政院支持。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王美惠也有類似提案,主張政府應將提撥一定比例金額法制化,授權主管機關依財政狀況每年編列預算撥補,確保勞保財務穩健。
學者指出,民進黨政府大砍軍公教退休金後,害怕得罪千萬勞工選票,錯失勞保改革最佳時機;目前撥補已常態化,若不徹底改革勞保,也只是延後破產。
臺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說,勞保撥補合計已5,170億,政府不改革勞保,撥補已常態化,法制化的差別不大。政府負最終給付責任,加上撥補,意思是「政府在,勞保不會倒」,但不斷撥補只是延後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