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服務費分階調漲 9月出國多250元

我國機場服務費九月起將漲爲七五○元,後年九月起提高至一千元。記者黃仲明/攝影

出境旅客隨機票收取的「機場服務費」九月起將調漲,交通部宣佈將分兩階段調整,第一階段九月一日起從現行五百元漲至七五○元,二○二八年九月一日起再調漲爲一千元,漲幅達百分之百,多數收入將投入機場建設。

交通部航政司說明,機場服務費已逾十年未調整,考量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第三跑道及相關建設需求,採兩階段調整。機場公司表示,除機場服務費分階段調整,向轉機旅客收取的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亦將同步檢討調整。

以去年出境約二五七○萬人次推算,第一階段每年可增加六十四點二五億元的服務費收入,總計一九二點七五億元;第二階段每年再多增加六四點二五億元,年收入可達二五七億元。

航政司表示,比較亞洲鄰近主要機場,目前新加坡約新臺幣一五九七元、香港約一四三四元、泰國預計自六月起調整至約一一八七元,日本成田也規畫七月起調漲至一二三九元。相較之下,桃園機場現行五百元在亞洲鄰近主要機場相對低檔,即便未來調整至一千元,仍低於部分亞洲主要樞紐機場水準。

航政司指出,現行五百元機場服務費,觀光署與桃機公司各分配二五○元,第一階段調整至七五○元后,其中三百元分配給觀光署、四五○元給桃機公司;第二階段調整至一千元后,其中三五○元分配給觀光署、六五○元給桃機公司,觀光署與桃機公司佔比調整爲百分之卅五、百分之六十五。

至於機場服務費的使用,航政司表示,現行機場及觀光署各分配百分之五十,觀光署部分將直接撥入「觀光發展基金」,專門用於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建設、國際觀光行銷宣傳及地方政府觀光設施補助;機場部分則作爲機場專用區建設、噪音防制回饋金及硬體維護財源;調漲之後,機場佔比將較觀光高,而機場多數收入將投入機場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