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稽查全县市售冬季食品 检验项目全合格
▲花莲县卫生局12月起稽查全县市售冬季食品,检验项目均合格。(图/花莲县卫生局提供 下同)
花莲县卫生局为保障民众饮食卫生安全,12月起动员稽查员至全县传统市场、一般餐饮业、火锅业、超市、量贩店抽验甜汤圆、咸汤圆、馅料等冬至食品及火锅中常加入的乌龙面、方便面等面制品26件,检验项目包括己二烯酸等13种常见防腐剂及过氧化氢,抽验结果全数合格。
花莲县卫生局李宏满局长表示,汤圆常温下不易保存,不肖厂商可能借由添加过量防腐剂以延长产品效期,于面制品添加过氧化氢以漂白产品。消费者摄入过量防腐剂会造成肝肾伤害、提高致癌风险。摄入过量过氧化氢会导致恶心呕吐等症状。消费者选购面制品时,应避免购买异常白皙、有药水味之产品,以免摄入过量过氧化氢。
同时民众应注意贩卖场所环境卫生及保存温度,冷藏温度应在7℃以下、冷冻温度在-18℃以下,以确保产品不会受微生物污染。另外,含馅的汤圆热量及油脂含量都相当高且外皮大多以糯米为主,粘性高不易消化,对于有肠胃病、糖尿病、心血管疾病及需减重的民众,建议不要过量摄取,并搭配适度的运动,才不会造成身体的负担。
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8条第1项规定:食品添加物之品名、规格及其使用范围、限量标准,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违法贩售者依同法第48条规定,经命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百万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