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憲法法庭 週五又有新判決

五名大法官本週可能第三度做出判決。根據憲法法庭行事曆,二月六日當天將有確認文本評議,依過去慣例,意即憲法法庭當天會有判決,至於是政治敏感案件或人民聲請的人權案件,憲法法庭尚未公告。

五名大法官自去年十二月十九日首度在人數未達新、舊憲法訴訟法門檻情況下,自行做出國會通過的新憲法訴訟法違憲判決後,今年一月二日第二度針對被告的羈押抗告權問題作出判決,彰顯憲法法庭維持運作。儘管在野黨質疑五名大法官所作的是不合法判決,也有前大法官投書本報,提醒五名大法官不要一錯再錯。但依憲法法庭最新出爐行程,本週五將再有新判決出爐,顯示五名大法官態度未變。

據瞭解,另三名大法官當初主張針對有特殊急迫性或時限性案件,可採類推適用憲法訴訟法第卅條第五項規定,應取得六人以上大法官同意才能作出判決,至今態度未變,兩派各自堅定,週五判決恐仍是五名大法官自行作出的判決。至於五名大法官先前所作判決是否具急迫性,法界批評與質疑聲浪也不少。

法界人士指出,有人批評三位不同意見的大法官不出席評議卻領薪水,其實是對憲法法庭運作有所誤解。就連五名大法官中,也有人對於部分人士刻意攻擊另三名大法官不以爲然。

事實上,去年憲法法庭每週幾乎都有二至三天針對案件進行評議,包括案件是否受理、該如何突破大法官人數不足的問題,多位大法官也都各自提出認爲可行方案,但都未能說服六位以上的大法官,對於五名大法官所作判決是否合憲或違憲,內部與外部持續爭論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