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心聲!億萬淫魔艾普斯坦死前字條曝光

億萬淫魔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的資料照。(路透)

美國紐約法院週三公開已故性罪犯艾普斯坦疑似輕生的字條。這名被定罪的戀童癖億萬富豪在字條中聲稱,調查人員「什麼都沒查到」。

這張字跡潦草、幾乎難以辨識的字條內寫道:「他們調查了1個月,但什麼都沒找到!!!」

「所以16年前的指控有了結果!」他接着寫道,「能自己選擇告別的時間,真是種恩賜。」

「你們要我怎麼辦——嚎啕大哭嗎!!」字條中繼續寫道,「一點都不好玩——不值得!!」綜合外媒6日報導,這張字條據信是艾普斯坦2019年7月在曼哈頓看守所首次企圖上吊後所寫,當時距離他因性販運罪名被捕只有幾天。他第一次自殺未遂,並將責任歸咎於同房獄友,也就是丟官的前警察、被定罪的四重謀殺犯塔塔利奧尼(Nicholas Tartaglione)。

塔塔利奧尼發現這張字條後,交給自己的律師,作爲他並未企圖謀害這名前金融家的證據。而塔塔利奧尼的律師聲稱,已證實字條的確是艾普斯坦所寫。66歲的艾普斯坦於2019年8月,也就是寫下這張字條1個月後,在獄中自縊身亡。

而這張字條的用字遣辭,類似艾普斯坦在曼哈頓都會懲教中心所寫的另一張潦草字條,當時他抱怨獄中食物很糟,並與「大蟲」同居。他在那張字條中也寫了「不好玩!!」

這張字條在塔塔利奧尼律師事務所的檔案中擱置多年,後來因法院下令封存,而鎖在白原市法院的保險庫內。直到塔塔利奧尼2023年被判殺人罪後,才暗示這張字條存在。

塔塔利奧尼說,他是在與艾普斯坦共用的牢房中,從一本圖像小說的夾頁中,發現這張寫在黃色法律便條紙上的字條。而當時艾普斯坦脖子上有嚴重的紅色勒痕,但他在獄方詢問時說,塔塔利奧尼想要勒死他,並否認想自殺,後來被轉移到隔離牢房。他後來又改口,告訴獄方「與獄友從沒有任何問題」。塔塔利奧尼說,他會保留這張字條,是爲了提防艾普斯坦再指控他。

而艾普斯坦死後,由於看守所出現種種嚴重失誤,如監視鏡頭故障、值班警衛睡着等,加上他與美國前總統柯林頓、現任總統川普,還有多位產業與科學界巨頭關係深厚,使外界猜測,他是否利用私人島嶼與性交易網勒索權貴,以致隨即引發各種陰謀論,質疑他究竟是真的輕生,還是遭滅口。

隨着2026年美國司法部依照新法,公開數百萬頁調查文件後,相關爭議再度升溫。不過,艾普斯坦的部分親信,包括前律師德爾紹維茨堅稱,這些都是無稽之談。德爾紹維茨最近受訪時說,艾普斯坦只握有一名大人物的把柄,但那人並不是政治人物。他還主張,艾普斯坦並非戀童癖,因爲他只對青少年有興趣,而不是青春期前的兒童。然而,有指控說,他性侵的女孩年僅14歲,甚至可能更小。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1925或張老師專線:1980。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佈、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系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