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丰采520坍塌案再開庭 建商組集體行使緘默權

丰采520案件4日開庭,當天進行證據調查與訊問被告程序,建商組罕見集體行使緘默權。(邱立雅攝)

竹北丰采520道路坍塌事件4日再開庭,展開證據調查與訊問被告程序,在檢察官訊問時,建商組被告罕見以「行使緘默權」作爲迴應,建商辯護律師指過去偵訊超過10次,行使緘默權是爲節省審理程序時間,但對於合議庭詢問則不行使緘默權。

鄰近「丰采520」建案的莊敬六路,於112年4月27日上午發生道路坍塌,吞掉一輛特斯拉,事件引發軒然大波。建商豐邑機構與新竹縣政府官員共12人,在113年7月17日遭新竹地檢署以違法復工、圖利等罪嫌起訴。從準備程序至今已開庭超過20次。

有辯護人私下透露,前次開庭檢察官已預告訊問程序將達3小時。4日開庭時,檢察官先進行證據調查程序,審理被告的供述與答辯,在進入訊問報告程序時,建商組被告集體行使緘默權。

現場只見檢察官一一提出問題,建商組被告則答以:「行使緘默權。」形成有問無答的窘境。審判長則詢問檢察官是否仍要繼續提問?檢察官表示他擁有訊問權。

當天下午開庭,縣長楊文科接受檢察官訊問時,面對提問,楊文科情緒激動,強調自己是爲民衆解決問題,公務員們承受極大壓力。

檢察官提問楊文科過程,遭到楊的辯護人異議,認爲檢察官漫無限制、甚至以錯誤前提訊問,認爲有違刑事訴訟法,審判長應該要有制止行爲,並反問審判長:「難道被告私人生活都能訊問嗎?」辯護人強調尊重檢察官提問,也配合相關問題,但檢察官問題溢脫本案,甚至提及容積率,跟本案毫無關聯。但審判長認爲無不當之處。

建商組辯護人庭後表示,被告從警詢到檢察官偵訊已逾10次,以證人身分出庭時,過程長達5個多小時,期間未曾行使緘默權,均配合調查說明,此次開庭爲節省審理程序時間,一致行使緘默權,但針對合議庭詢問時會據實以告。下次開庭則進入言詞辯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