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開缺老闆娘」 小王親吻人妻1次賠15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北部男子阿強(化名)被指控與人妻小美(化名)發生婚外情,他不僅傳訊息聲稱「職位的部分目前欠缺的是:老闆娘」,還贈送情人節禮物、畫有愛心的紅包。雖然阿強坦承曾與小美接吻、同住旅館,但他自認沒有侵害到人夫的配偶權。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仍判阿強應賠償人夫15萬元較爲適當。
▲阿強承認曾與小美接吻,但辯稱兩人只是短暫互動,沒有長期交往。(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夫在判決書中主張,他在2025年2月間發現妻子小美有在使用交友軟體,還在平板電腦內發現妻子與阿強互傳曖昧訊息、位於旅館的定位等證據,震驚之下決定攤牌,妻子也承認與阿強存在不正當的男女朋友關係,進而導致他的婚姻破碎,所以他決定向阿強提告求償60萬元。
阿強則辯稱,他和小美見過面,也有在公共場所接吻、一起進出旅館,但兩人沒有發生任何性行爲,也不是長期交往關係,僅屬於短暫、偶發的不當互動而已,應當沒有達到實質侵害人夫配偶權的程度。
不過,法官表示,在相關對話證據中,阿強傳送訊息給小美,內容包含「職位的部分目前欠缺的是:老闆娘」、「因爲妳覺得有小小的罪惡感,所以想向妳老公尋求告誡」等等,還贈送小美情人節禮物、畫有愛心的紅包,可見他是在明知女方已婚的情況下,仍發展出不正當男女朋友親密關係,確實侵害到人夫的權益。
最終,法官沒有采信阿強的說詞,考量到雙方的身分、社會地位、智識水準、經濟狀況等因素,於是判他應賠償人夫15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