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疑黑吃黑 女車手被囚摩鐵2天凌虐!雙煞嗆「找人輪姦」

▲詐團女車手遭疑黑吃黑,被囚禁在摩鐵2天。(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替詐騙集團跑腿的女車手「小艾」(化名),因被集團懷疑「黑吃黑」私吞款項,竟遭同夥押往汽車旅館囚禁凌虐整整2天。期間不僅被矇眼、捆綁雙手看管,還被逼脫衣拍攝性影像,甚至恐嚇「報警就把照片散佈」、「要找人輪姦妳」。小艾最後被迫答應「繼續幫集團當車手」才換得自由,脫身後衝進超商求救,法院審理後,將參與拘禁的21歲汪姓男子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刑5月。

判決指出,案發於2023年10月31日,汪男與仍在通緝中的王姓男子受集團指示向小艾「討債」,兩人分別搭計程車及開車前往汽車旅館,由汪男出面登記房間,隨後將小艾帶入房內控制行動,爲防止她逃跑,兩人輪流看守,還用布遮住她眼睛,並以繩索捆綁雙手,逼她交代款項去向。

小艾在房內受困2天,精神幾近崩潰,她向警方供稱,期間曾被強迫脫衣拍攝性影像,還被威脅若敢報警就散佈照片,更揚言「要找人輪姦妳」,讓她驚恐不已。爲了保命脫身,小艾只好答應「繼續替集團當車手」,兩人才在11月2日凌晨放人,小艾一獲釋,立刻奔向附近超商躲避,並傳訊向友人求救,之後報警揭露這段驚魂。

不過汪男在偵訊時否認恐嚇與侵犯性隱私,辯稱小艾衣服沾到月經才讓她去洗澡,至於拍照則是王男所爲,他只是「在旁邊看」。

高雄地檢署偵查認爲,關於拍攝性影像與恐嚇部分僅有小艾單方面指控,缺乏兩人共謀證據,因此僅就剝奪行動自由部分起訴汪男。

高雄地院審理時,發現汪男曾有公共危險前科,且前案執行完畢不到2年又再犯,顯見對刑罰反應力薄弱,構成累犯,法官審酌犯行情節後,依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