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小三年級女學生胸部貼「OK繃」 男老師判4年6月確定

擔任臺中市某國小三年級班導的黃姓男子,以教導胸部護理課程爲由,觸摸女學生胸部並將OK繃貼在女學生胸部上,3名被害人身心受創甚至懼學;最高法院審理,依對未滿14歲女子爲強制猥褻罪判黃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確定。

黃擔任某國小三年級班級導師,3名被害人都是黃的學生。檢方指控,2023年某日,黃在任職國小導師班級的教室內,以教導學生胸部護理爲由,先徵得2名女學生同意將手伸進其中1人的衣服內撫摸胸部2到3秒,再要求另一人也掀開上衣,重複一樣的動作。

此外,2023年9月至12月間,黃又在國小一樓的廁所內,將掃殘障廁所的同學趕出,喝令1名女學生與他進入廁所內,黃將廁所門關上,要求女學生把上衣掀起,再以OK繃貼在她的胸部上,校務人員發現報案,黃被法辦。

臺中高分院審理時,考量黃在偵查、審理中否認犯行,始終以教育孩子爲理由辯解,顯然對未成年人身心侵害的嚴重性沒有正確認知,欠缺悔過及自我檢討,判黃有期徒刑4年6月,黃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黃判刑確定。

擔任臺中市某國小三年級班導的黃姓男子,以教導胸部護理課程爲由,觸摸女學生胸部並將OK繃貼在女學生胸部上。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