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共生擬脫鉤?漁業署:落實漁電專業分工
審計部先前報告指出,完工併網的漁電共生案場查覈率低,已查覈案場有高達近7成未落實養殖事實。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漁電共生政策傳出將大鬆綁,朝向漁歸漁、電歸電的漁電脫鉤分離,引發許多爭議。農業部漁業署今澄清,漁電共生在不影響養殖經營與漁民權益、兼顧維護農地與環境生態的前提下穩健推動,照顧養殖漁民之政策立場均未改變,並非外界所說的漁電鬆綁脫鉤,而是要達到專業分工。
漁業署說明,漁電共生,專業分工旨在務實推動漁電專業分工,讓專業的漁民能夠主導並確認案場的配置是符合養殖端的需求,進一步確保魚塭在養殖作業上的合理性,而能源業者則負責案場發電。
此外,爲落實漁電共生合夥經營,光電資金也要投入參與養殖漁業升級,互利共榮;對於進駐養殖的人力,優先由原養殖戶養殖,倘無意願,可由養殖產業團體協助媒合養殖漁業青年或其他養殖漁民進場,落實養殖經營。未來並朝向漁民及業者可自行選擇依既有機制或新制辦理,在推動上保有十足的彈性。
漁業署重申,針對「漁電共生,專業分工」,目前尚在政策研議溝通階段,後續將持續召開討論會議,邀集各養殖產業團體及地方政府等持續溝通匯整相關意見,以確保符合漁電推動核心及農地農用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