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鄉間仲裁化解鄰里積怨

蘇報訊(駐吳江區記者 王英 周悅磊)昨天,吳江區震澤鎮召開“基層社會治理鄉間仲裁工作動員大會”,全新推出新時代基層治理鄉間仲裁工作機制。這是該鎮對基層治理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旨在通過民間力量化解農村和社區中不違法、但難處理或積怨已久的矛盾糾紛。

在農村,房屋翻建、自留地邊界劃分、家畜家禽飼養等都會成爲鄰里矛盾糾紛的導火線。這些矛盾通常存在現行法律法規尚無明文規定、證明較少的情況,難以通過常規方式解決。借鑑“楓橋經驗”,震澤鎮針對羣衆關心的中心工作已制定“圓桌問計”實施辦法,在此基礎上,震澤鎮創新制定了《新時代基層治理鄉間仲裁實施辦法》以及《震澤鎮鄉間仲裁員管理辦法》,用於解決村民與村民之間、村民與村(社區)之間、村民與企業之間的矛盾糾紛。

鄉間仲裁工作機制,是將符合鄉間仲裁程序的事項,由當事人提請後,按照“一事項一選定”制度,組建7人蔘加的鄉間仲裁組,經過現場調研和規定程序,形成仲裁結果公示並督促落實。其實質是通過羣策羣力、民事民議民裁的方式,將矛盾化解在基層,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震澤鎮在吸納“人民調解員、兩代表一委員”的基礎上,從村(社區)中選出一批德高望重、羣衆信任的長者或能人,建立隨駐鄉間仲裁員庫,目前已有80多人入庫。

在動員會召開前,震澤鎮啓用鄉間仲裁工作機制程序,對曹村村村民金菊明、沈玉林爭議事項進行了鄉間仲裁。事情的起因是金菊明計劃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但鄰居沈玉林認爲兩家房屋前後距離較近,翻建可能會對自家房屋造成不利影響。此前,金菊明已經進行了近兩年、30多次協商,但未達成一致意見。

3月11日,曹村村村委與仲裁委員會成員一同走訪現場,同沈玉林溝通。3月12日上午,仲裁委員會在曹村村召開了鄉間仲裁現場會。經過當事方陳述、工作專班彙報調研情況、當事方現場辯論、鄉間仲裁組合議等流程後,形成了鄉間仲裁方案,最終通過不記名投票表決,形成了裁決意見,並現場出具了建造的圖紙。“對於今天這個鄉間仲裁結果,我還是比較滿意的。希望能在短期內獲准建房。”金菊明表示。

“選擇在今天召開推進會,是因爲今天是植樹節,我們希望能共同種好鄉間仲裁這一棵紮根田間、潤物無聲的‘樹苗’,構建更高水平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新時代基層治理新格局,爲長三角一體化建設提供可複製、易推廣的典型示範。”震澤鎮黨委書記顧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