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前麥寮鄉長蔡長昆涉綠能弊案 判5年6月確定今入監
雲林縣麥寮鄉前鄉長蔡長昆涉向陸域風電案廠商勒索320萬元,一、二審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5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本月8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雲林地檢署啓動防逃機制,蔡長昆今天發監執行,他只低調感謝鄉親照顧,至於是否擔心影響女兒選情,他表示「會啊!但儘量努力」。
判決書指出,蔡長昆利用鄉長職務,發文要求綠能公司停工,並以替鄉民爭取回饋金、賠償爲由,發動抗爭。綠能公司因擔心風機工程如停工,將造成成本虧損,委託當時雲林縣議長沈宗居間與蔡長昆等人協商,並以1支風機40萬元,麥寮設立8支覈算共計320萬元達成「協議」,並交付款項。
蔡長昆一、二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處5年6月、褫奪公權4年,本月8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最高法院通知雲林地檢署啓動防逃機制。
蔡長昆今天上午10時在家人陪同下抵雲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執行前他起先不願多說,後來只低調說「感謝鄉長照顧」。由於他的女兒蔡梨美將參選雲林第5選區縣議員,被問到是否擔心影響女兒選情,他也只說「會啊!但儘量啦!要服務爲先,好好服務,讓鄉親支持」。
蔡長昆原爲民進黨籍,被因故被解除黨籍,曾任麥寮代表會主席及鄉長職務,他是繼前臺西鄉長林芬瑩、前口湖鄉長林哲凌之後,第三位因涉綠能弊案服刑的鄉長。
麥寮前鄉長蔡長昆涉光電弊案判刑5年半確定,今天在警方戒護下,發監執行。記者蔡維斌/攝影
麥寮前鄉長蔡長昆涉光電弊案判刑5年半確定,今天發監執行,被問到有什麼要說,只雙手作拱低調說,謝謝鄉親照顧。記者蔡維斌/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