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警界爆不倫戀!督察與人妻車震上摩鐵 下場曝光

督察科41歲李姓督察員,遭踢爆與同局已婚女職務代理人發展「超友誼關係」。(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督察科41歲李姓督察員,遭踢爆與同局已婚女職務代理人發展「超友誼關係」。(民衆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警察局爆發風紀震撼彈!督察科41歲李姓督察員,遭踢爆與同局已婚女職務代理人發展「超友誼關係」,不僅多次上汽車旅館、車震,甚至回到男方住處發生關係。警方調查認定違紀屬實,卻僅記2小過並調職,引發外界質疑「處分過輕、是否包庇」。

投訴指出,李員利用職務之便,與局內已婚女同事交往長達半年,互動地點遍及汽車旅館、車內及住家。相關行爲經督察系統查證屬實,但僅從督察科調至民防管制中心,仍留在總局任職,引發警界與民衆譁然。

更有知情人士投書內政部警政署長信箱檢舉,另有網友在社羣平臺指控李員涉嫌性侵。不過警方調查過程中,當事人並未提出性侵說法,警方初步認定爲不正常男女關係,相關性侵指控仍待釐清。

依警政署「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不正常交往分四級,最重可記一大過,但李員僅被記2小過並調職。投訴者質疑,李員行爲已達「發生性行爲」等級,處分卻明顯偏輕,難服衆。

縣警局迴應,李員行爲已影響警譽,依規定從重懲處並調整職務,後續將加強內部風紀管理。不過網友持續炸鍋,痛批「敢做不敢當」、「警紀崩壞」,更傳出PO文者疑爲女方丈夫,讓案情再添火藥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