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包裹炸彈客 羈押禁見
宜蘭市黎明路14日發生駭人包裹爆炸案,造成70歲洪姓婦人與66歲弟弟受傷,警方專案追查後,深夜持搜索票、拘票前往頭城鎮攻堅,63歲吳姓嫌犯在睡夢中僅穿着內褲落網。(警方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市黎明路14日發生駭人包裹炸彈案,造成70歲洪姓婦人與66歲弟弟受傷,警方迅速鎖定嫌犯14日深夜赴宜蘭縣頭城鎮攻堅,逮捕63歲吳姓男子,經調查,吳嫌疑因與洪婦31歲朱姓兒子有39萬元投資糾紛而犯案。據悉,吳嫌坦承與朱男有債務糾紛但否認涉案,檢方訊後認吳涉殺人未遂等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據悉,洪家姊弟2年多前搬入黎明路透天厝,家門口12日出現1只無寄件人資訊、僅寫地址的可疑包裹,洪男14日上午11時拆封暫放2樓的包裹時卻瞬間引爆,造成他和姊姊多處受傷,幸均無生命危險,但洪男胸口刺入鐵片,傷勢嚴重。
鑑識人員在牆面黑色痕跡中驗出火藥成分,確認爲機械式觸發爆裂物,警方研判犯嫌非隨機犯案,成立專案小組從傷者人際關係、通聯紀錄及案發前後出入人車地毯式過濾,鎖定吳嫌可能涉案;朱男也於14日下午到案配合警方釐清案情。
警方14日深夜11時許赴吳嫌頭城鎮所住的貨櫃屋攻堅,破門逮捕僅着內褲與女友熟睡中的吳嫌,吳否認犯行,但警方在住處發現銅線、繼電器、三用電錶、焊錫、油封等疑似製作裝置工具,認定吳嫌疑重大,材料來源仍在追查。
警方說,吳嫌曾從事養殖與農業工作,近年在工地當板模工,具水電與工藝經驗,研判長期接觸電工設備與材料,對基本電路與機械構造不陌生,但專業背景是否成爲製作爆裂物的技術來源須鑑識比對。此外,吳嫌與朱男民國113年談妥投資理財,朱承諾固定抽成,去年底雙方發生糾紛,吳曾報案指控朱涉詐欺與侵佔。
宜蘭檢方認吳嫌涉犯《刑法》殺人未遂、公共危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將擴大追查有無共犯或其他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