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罷綠委死亡連署案今起訴12人 藍黨部主委等3人求重刑
宜蘭地檢署偵辦死亡連署案,今天偵結起訴國民黨縣黨部主委林明昌(右)等12人,檢方請求林明昌等3人從重量刑。本報資料照片
宜蘭地檢署偵辦罷免綠委陳俊宇幽靈連署案偵結,認定國民黨縣黨部抄寫、僞造提議人名冊超過5000份,今天依涉犯個資法、僞造私文書罪嫌,起訴國民黨縣黨部主委林明昌、書記長俞凌傑、總幹事陳堅豐、黨部主任李姿慧等12名黨工,並建請對林、俞、陳等3人從重量刑;另罷團正副領銜人李惠玲、官天德等6人因無積極證明參與,不起訴。林明昌電話關機,轉接語音信箱。
檢方指出,縣黨部接獲國民黨中央下令,需於今年2月3日取得罷免陳俊宇第一階段所需的3653份提議人名冊,縣黨部認爲難在短時間達成,1月22日由林明昌、俞凌傑及陳堅豐下令黨工1月23、24日到縣黨部會議室集合抄寫黨員名冊,兩天完成約4000份,再以時薪100到150元計算,由陳堅豐自林明昌提供的零用金中,支付每名黨工1000元至1500元的報酬,並於2月19日由不知情的李惠玲等人到中選會提交,使得罷免案通過一階審查。
檢方表示,2月19日送件前,罷免方僅向民衆募得約3100份提議人名冊,未達一階門檻3653份;林明昌等12人,抄寫僞造約4000份、行使僞造1106份,形同以「集體作弊」方式完成第一階段罷免程序,以少數人非法犯行凌駕原選區選舉人的真實意志,危害國會立法委員身分安定性,對於國家社會造成的動盪影響難以估量,嚴重斲傷民主制度的價值及根基,衝擊之廣,不容小覷。
檢方表示,林明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俞凌傑、陳堅豐雖坦承抄寫犯行,惟對於林明昌涉案部分極力迴護,亦未完整交代犯罪經過,有串證、滅證之舉,建請3人均予以從重量刑;被告李姿慧固坦承犯行,然對犯罪過程未如實交代,又於檢調執行搜索時,企圖誤導辦案,且有滅證行爲,建請量處較重刑度。
另羅東民衆服務站主任林子平坦承僞造犯行,始終未坦承有收受抄寫報酬、退伍軍人工作委員會汪姓總幹事坦承犯行,偵辦之初未如實交代犯罪經過,且有湮滅證據行爲,建請2人均不宜量處過輕刑度。
被告麥姓、陳姓、李姓、詹姓、謝姓及沈姓基層黨工,迫於黨部壓力方抄寫僞造提議人名冊,事後均坦承犯行,如審理中仍自白犯行,建請6人均予以從輕量刑。
宜蘭檢調偵辦國民黨縣黨部涉幽靈連署案,今天偵結起訴縣黨部主委林明昌等12人,並對林等3人請求從重量刑。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