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界首例…仲介赴陸器官移植 換肝名醫禁行醫
換肝權威教授陳堯俐涉非法仲介九名患者至中國大陸接受移植手術,衛福部依規定,廢止其醫師證書。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灣換肝名醫、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前副院長陳堯俐因多次仲介國內病患赴中國大陸換肝換腎,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及醫學倫理規範,經法院判決確定及醫師懲戒程序後,成爲首位因涉及「仲介器官移植」而遭廢止醫師證書的醫師。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經法院判決確認,陳姓醫師數次仲介臺灣病人到海外接受器官移植,嚴重違反醫學倫理,且「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醫事人員不得仲介,嚴重者廢止醫師證書。日前經醫事司醫審會討論確認,近期發出處分。
石崇良表示,曾有醫師以假檢體冒充病人罹癌,詐領保險費,或涉及使用毒品,而遭廢止醫師證書,陳堯俐則因涉及「仲介器官移植」而被廢止醫師證書,此爲臺灣首例。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指出,廢止醫師證書是對醫師最嚴重的行政處分,等同剝奪其執業資格,因此必須經過嚴謹審查程序。除非司法重新判決,出現新的判定結果,醫師證書遭廢除後,無法從事臨牀醫療工作,也不得再參與國考,重新取得醫師資格。
劉玉菁說,陳堯俐於二○○八年起涉嫌仲介九名臺灣病患赴大陸接受肝臟或腎臟移植,向病患收取數百萬元不等費用,累計獲利超過一四○○萬元。檢方認定,其長期從事非法仲介器官移植行爲,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嚴重背離醫學倫理。
衛福部收到司法判決後,隨即召開醫事審議委員會確認,作出處分,相關裁處書已於五月底送達當事人。中山附醫昨聲明,衛福部處分公函送達當事人,院方依聘任規則與人評考覈委員會決議,停聘陳堯俐;陳自前年十二月已免兼副院長職務,全案發生在陳任職彰化基督教醫院期間,院方對案情一無所悉。
陳堯俐涉嫌自二○○八年起,夥同護理師、生技公司老闆等人,非法仲介多名病患到大陸換肝、換腎,從中獲取高額利益。彰化地院認爲,陳堯俐擔任醫師多年,於器官移植領域具有相當知名度,卻謀私利,賺取新臺幣一四六六萬元。
依據判決書內容,陳共經手六名病患至大陸接受肝臟移植,其中三人術後不到二年身亡,一人在手術近五年後過世;另外,一名病患爲了肝臟移植,匯款一四○○多萬到林姓業務戶頭,其中七四六萬元落入陳堯俐口袋,而該患者於手術後兩週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