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再犯…羈押獲釋又去當車手 主觀惡性重大判刑2年4月

鍾姓男子加入通訊軟體Telegram暱稱「巨鑫國際─梁山」及不詳成員組成的詐欺集團,接受指示到彰化縣花壇鄉向被害人收取78萬元「儲值金」,警方循線逮捕鍾男。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衆散佈而犯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4月,罰金7萬8千元。

判決書指出,「巨鑫國際─梁山」詐欺集團在臉書刊登廣告,佯稱可以抽籤,中籤就可X 利,被害人信以爲真,面交78萬元給車手鍾男,鍾男依詐團指示到附近公園,把現金轉交給上手。

彰化地院發現,鍾男最遲從民國113年6月參與詐騙集團,同年7月被逮,臺南院起訴時釋放,鍾男立刻加入詐團當車手。鍾男加入的兩詐團詐騙手法完全相同,鍾男也是相同手法騙人和取款,可預見被害人是受到詐團刊登的廣告所騙。

彰化地院審酌,鍾男第一次被釋放,不到兩週又開始當車手,直到113年9月被羈押併入獄服刑至今;依鍾男所述,他兩次參與的詐團不同,可知他遭羈押釋放後積極去尋找新的詐團車手工作,又開始密集犯案,一犯再犯的主觀惡性甚值非難,兼衡他坦承犯行,無資力繳回犯罪所得也未能與被害人和解或適度賠償,及他自述學歷、工作、家庭及身心狀況等一切情況,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彰化地方法院判處一再當車手密集犯案的鐘男有期徒刑2年4月。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