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60年換來「想殺你」!給2000萬才肯斷關係 從母女到陌路
養60年換來「想殺你」!給2000萬才肯斷關係,從母女到陌路,法官判決准許終止收養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段長達逾60年的母女情,最終走向法庭決裂!法院日前審結一起高齡收養終止案,一名年逾八旬的養母小真控訴養女小蘭(均化名)忘恩負義、長期言語羞辱,甚至傳出死亡威脅,雙方情感破裂難以回覆。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定彼此信賴關係已徹底瓦解,判決准許終止收養關係。
判決指出,婦人小真在小蘭尚在襁褓時即收養爲養女,多年來視如己出,辛苦扶養成人,並曾多次資助財產,包括贈與土地及現金。然而,小真指控,小蘭成年後不僅多次對外否認其母女關係,更出言貶抑其過往工作,甚至將其積蓄形容爲「骯髒所得」,令她精神飽受打擊。
更讓小真難以承受的是,小蘭曾多次對家人表達深層怨恨,甚至透過電話揚言「想殺了她」,導致她長期處於恐懼與焦慮之中,影響睡眠與健康。加上晚年罹患脊椎疾病、行動不便,生活仰賴家人協助,小蘭卻選擇搬離住所,未盡扶養責任,讓她心寒不已。
對此,小蘭則全盤否認,強調自己自幼即在複雜家庭結構中成長,對不同母親以不同稱謂區分,並非否認養母身分。她也主張,自己長年在外工作,仍關心養母健康,甚至曾透過宗教儀式祈福消災,並未如對方所言冷血無情。至於金錢爭議,她則認爲是家庭誤解與溝通不良所致。
不過,法院依據家事調查官報告與多名證人證詞,發現雙方長期互動失衡,衝突非單一事件,而是數十年累積的情感裂痕。報告顯示,小蘭確實曾多次對外否認母女關係,也表達長期怨恨情緒;而在扶養與照顧責任上,實際多由其他家人承擔。
此外,雙方曾嘗試協商終止收養關係,但因金額落差過大未果。小真曾提出數百萬元作爲條件,小蘭則要求高達千萬元以上,甚至以此作爲協商前提,導致關係進一步惡化。
法官認爲,依《民法》第1081條規定,若養親子間存在重大事由,導致難以維持如親子般關係,即可宣告終止收養。本案中,雙方已無任何聯繫,彼此信任蕩然無存,且無修復可能,已達一般人難以忍受之程度。因此,判決准許終止收養關係,結束這段歷經一甲子的人倫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