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報告分析 壽險業避險比率…四成較適合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昨(29)日說,金管會曾委外研究,該研究報告指出,以目前壽險業避險比率約六至七成是偏高的,在該研究假設情境下,認爲可以降到四成左右比較適合。
他說,從學理看,過去因爲壽險業者要應對帳務波動劇烈,六至七成避險比率確實是超過真實需要。
假設壽險業投資20年期債券,是每年都會收到債息,但並不會在中間兌回,但這時卻要求業者得100%避險,因此這份報告顯示壽險業目前六至七成避險比率偏高。
爲讓壽險財報更允當表達,金管會日前拍板修正「保險業財報編制準則」,允許壽險業長期持有海外債券匯率變動影響數不再按月全額認列,改依剩餘年限逐年攤銷,市場預估一年可替壽險業省下約900億元避險成本。
關鍵在於「省下來的錢怎麼算、怎麼放、能不能算資本」。彭金隆說,壽險業2026年起接軌新一代清償能力(TIS),有五年和15年過渡期,五年是屬「超借(資本)」、15年是分期攤還(資本)。
彭金隆說,將有條件計入這TIS的借、還款金額,例如當公司依過渡措施做到一定程度後,就給獎勵措施。TIS是資本適足率,分子是自有資本、分母是風險性資產。
金管會規劃是,節省下的避險成本,當符合一定條件後可計入TIS自有資本,將可大幅減輕公司增資與15年過渡期的借、還款壓力。
簡單說,當業者符合一定條件,省下的避險成本可計入TIS自有資本後,15年過渡期間,可以少借或少還一點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