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陸將完善涉臺公共政策體系 為「統一後」治理做準備

北京清華大學臺灣研究院副院長鄭振清指出,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可理解爲大陸要完善涉臺公共政策體系。(圖/取自中評社)

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強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北京清華大學臺灣研究院副院長鄭振清接受中評社採訪時指出,這可理解爲大陸要完善涉臺公共政策體系。若最終不得不使用武力實現統一,涉臺公共政策體系是統一前準備和統一後國家治理的應有之義。

鄭振清表示,今年2月底3月初,對臺工作會議和全國兩會先後召開,提出了大陸對臺政策的新表述。其中,對臺工作會議首次提出「塑造祖國必然統一大勢」的新表述,政府工作報告則首次提出「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的新表述。

鄭振清說,前者意味着「祖國必然統一」不僅有理論必然和歷史必然,還有實踐必然與現實必然。後者將2018年以來大陸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提升到了「制度和政策」的層面,可以理解爲要完善涉臺公共政策體系,充實國家統一的公共政策內涵。而完善涉臺公共政策體系,是塑造「祖國必然統一」大勢的必然要求與基礎設施。

鄭振清分析,2025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到「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新表述,可追溯到中共中央部委於2018年2月底發佈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通稱「31條」措施)、2019年11月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通稱「26條」措施)。

新冠疫情期間,國臺辦聯合其他部委還推出過「農林22條」、「助力臺企11條」等促進對臺融合的措施。大部分省級和地市級政府也基於自身政府職能,推出了超過3,000條類似工作措施。

鄭振清表示,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涉臺表述的新亮點是要把這些「措施」提升到「制度和政策」的層面加以「完善」。其實質是把國家統一後的公共政策措施提前到統一前來規劃和實施,這有助於降低國家統一的政治經濟成本。

另一方面,如果臺灣內部頑固臺獨份子和國際反華勢力繼續破壞中國和平統一進程,違反《反分裂國家法》,最終造成大陸不得不使用武力手段實現祖國統一的話,涉臺公共政策體系也是統一前準備和統一後國家治理的應有之義,因爲涉臺公共政策本質上就是促進兩岸統一的公共政策,兩岸統一後仍然需要涉臺公共政策體系建設才能長治久安。

鄭振清說,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制度化與政策體系化,完善涉臺公共政策體系,是「塑造祖國必然統一大勢」的基礎設施。建好這些基礎設施,完成上述重點任務,將讓「祖國必然統一」從理論必然、歷史必然走向實踐必然和現實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