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鏈拒代理 NCC:日韓鬆綁有前提
全球三大低軌衛星營運商之中,僅剩星鏈尚未落地臺灣。(美聯社)
三大低軌衛星營運商中,臺灣已迎來兩家,僅剩星鏈(Starlink)尚未落地臺灣。對此,數發部長林宜敬表示,主要是我國規定國外企業不能直接在臺經營,但可透過代理商,不過,星鏈不接受此方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陳崇樹說,日、韓鬆綁規定,有綁定前提,如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外資條款即可排除適用,若臺美貿易協定符合,就可豁免。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審查電信管理法修正草案,多位立委關切「電信管理法」的外資限制條款,並針對全球衛星龍頭星鏈難以進入臺灣市場的瓶頸提出質疑。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表示,現在來臺落地的衛星業者都屬外資,一旦因爲地緣政治壓力而單方面斷訊,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因此,與對方簽署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緊急通訊優先協議很重要。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說,星鏈是目前世界上主要低軌衛星業者,日本、韓國、菲律賓及越南皆已透過專案審查或法規鬆綁方式,引進相關技術。
林宜敬表示,現行電信管理法第卅六條規定,外資不得直接經營電信事業,須由本地業者營運,且外資持股不得超過五成。對於星鏈未進入臺灣市場,他指出,數發部仍持續與業者溝通爭取合作機會,不過,星鏈方面認爲,臺灣4G、5G涵蓋率已逾百分之九十九,市場對低軌衛星商業服務需求有限,並非其優先佈局市場。
陳崇樹指出,其他國家鬆綁,都有綁定前提,例如簽署FTA;另外,歐洲即使放掉外資限制,但仍要求外資在當地設置地面站以確保數據主權。他以日本爲例,日本設有地面站,在通訊監察可實質掌握,並有本國業者參與,讓國家安全、通訊監察、資安防護、打詐有一定掌握度,若只是純外商,沒有本國業者參與其中,在詐騙、資安防護方面,「效率、速度比較有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