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法律/成立家族辦公室的考量
當家族企業發展至一定規模,管理複雜度隨之提升,家族財富與事業在傳承過程中可能面臨諸多挑戰及障礙。此時,需整合法律、稅務、金融及投資等領域專業團隊,提供系統性解決方案,「家族辦公室」應運而生。
家族辦公室可說是家族成員最親近的專業核心幕僚。主要功能包含財富管理、投資管理、稅務服務、奢侈品資產顧問等多方功能,一個家族企業是否需要家族辦公室,取決於家族財富規模及複雜性,可以自己做,當然也能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
很多人常問,規模不大的家族企業,也需要成立辦公室嗎?事實上,家族辦公室的規模可大可小,可以是實體的,也可以是虛擬的,可以只用來投資或做信託,也可以單純當作家族成員溝通交流的平臺。當家族辦公室的功能愈多元,所需專業與資金投入也愈高, 端看「成立家族辦公室的目的是什麼?」
常見的情境是企業創辦人年屆退休,纔開始思考「傳承議題」,例如:股權重整、家族信託、制定家族憲法、成立家族委員會及定期舉辦家族會議等制度化的家族治理機制,這時就可以考慮委託第三方專業團隊,成爲家族企業的虛擬家族辦公室,協助家族企業經營傳承的規劃,達成傳承的期待。
有些企業家則會考量地緣政治、教育環境、稅務等種種因素,計劃爲自己或家族成員申請其他國身分,並於海外設立家族辦公室,以實現身分與資產的國際化佈局。
許多家族成立「家族辦公室」的初衷,絕大部分都不是爲了要「賺更多錢」,而是希望創立一個「家族中心」,讓家族成員們都能瞭解家族核心精神、認識自身的潛在影響力、成員之間能公開討論、保護家族名譽與價值觀的傳承。
一般來說,家族辦公室可分爲四種。第一種是「內嵌式家族辦公室(EFO)」,沒有正式組織結構,僅運用家族企業內部資源,例如董事長秘書或會計管理家族事務。
第二種是虛擬家族辦公室(VFO),由家族需要的外部專家與金融機構組成虛擬平臺,爲家族提供資產管理、稅務規劃、傳承架構等服務,不過家族內部需要有專職人員來對接。
第三種是單一家族辦公室(SFO),有正式組織架構,專爲單一家族管理內部事務,涉及金融投資、傳承規劃、財富管理、慈善捐贈、信託、家族治理等多面向。可視爲一個家族私人財富管理部門,具高度客製化與隱私保護,家族內部會聘請專業金融、法律、財務人士,負責家族辦公室營運與維護,其設立成本較爲高昂。實務上,家族淨現金未達1億美元(約新臺幣30億元)較不建議成立SFO。
第四種是聯合家族辦公室(MFO),爲多個家族提供服務,家族彼此並無關聯,大致分三類。首先是金融機構設立型,主要由銀行、證券、信託或保險業者提供,優勢是低成本,但家族治理必須委外。
其次是專業創辦型,由律師、會計師事務所或顧問公司創辦,具獨立性,可提供傳承規劃,投資及金流須委外。
最後是SFO擴展型,例如國外的洛克菲勒家族辦公室,可量身打造傳承方案,適合資產規模超過10億美元的高資產家族。
臺灣家族在評估建立家族辦公室時,除考量家族資產規模、成員意願、投入成本效益外,可從採用的法律形式、費用由誰支付、稅負影響、管理架構、辦公室主任及成員、工作準則及合約、管理機制(包含資安)、外部專家建議等流程來評估。(本文由資誠家族辦公室主持會計師洪連盛口述,記者翁至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