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檢舉達人濫訴 苗縣校長會議提案遏止
苗栗縣公私立中小學校長會議昨天在育達科大召開,縣府行政處針對遏阻校園濫訴事件提出相關說明。記者胡蓬生/攝影
苗栗縣公私立中小學校長會議昨登場,有校長反映飽受校內「檢舉達人」投訴之苦,幾乎癱瘓校內行政系統,提案建議縣府修訂苗栗縣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遏止個案濫訴;縣府行政處強調,作業要點已授權「同一事由」可不用再處理,校方大可「勇敢」直接簽結。
該名校長表示,校內有教師常因瑣事向各方陳情、訴願,連家人也加入,除了縣長與各局處信箱,還投訴到總統府、教育部、監察院、人本基金會等,投訴內容五花八門,例如大門門禁時間告示字體太小、討厭校內那位老師、校內有人撿到錢沒交給警方等,不到2年公部門收到投訴逾70件。
不僅如此,校長也提及,該教師陳情內容甚至涉及虛構情節,有數件誣指校園霸凌,但根本證據不足,甚至與霸凌構成要件完全無涉。投訴案件讓相關單位不堪其擾,他建議縣府比照桃園市修訂濫訴管理辦法,遏止個人持續陳情同一事由或大量不同事由,避免濫訴成爲全縣各校通案。
縣府行政處指出,曾向桃園市政府請教過,桃市的作法是以分類、分級、分期處理,並且授權各單位自訂處理原則,但實務上僅有建管單位自訂,縣內的陳情要點其實也可如此作業,所以校方大可勇敢將陳情案直接簽結。
但提案校長認爲,同一事由的陳情雖是一件,但對各單位來說全是「新案」,一件變多件,對學校污辱性極強,且各單位公文都是要校方依規定處理,並未直接結案,仍盼縣府端就能簽結,如此才能讓投訴管道暢通,留給真正有陳情需求的民衆。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