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事會議新制審查倒數 教團促立院退回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呼籲教文會盡速排審校事會議草案,並作成「廢止」或「退回重訂」決議。記者柯美儀/攝影。
校事會議上路後爭議不斷,教育部爲此修正教師解聘辦法、考覈辦法等,並於今年一月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依法須於三個月內完成。隨前法定審查程序進入最後倒數,全教總批評,新制「疊牀架屋、亂上加亂」,更保留匿名檢舉的介入空間,喊話立法院教文會盡速排審,並建議廢止或退回重訂。
二○二○年教師法修法,創設「校事會議」制度,旨在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卻因匿名檢舉制度,衍生校園濫訴等爭議,成了第一線教師噩夢。教育部今年一月中,公告校事會議新制,刪除匿名檢舉、調整案件受理和分流機制,並新增輔佐人蔘與制度等,不過基層教師依舊不領情,質疑對濫訴毫無防堵機制。
全教總專業發展中心執行長葉明政表示,一○八課綱中,明文規定「公開觀課」機制,本意是同儕間教學相長、互助合作的柔性機制,但在新修辦法下,卻被納入調查與輔導機制,學校行政可隨時進入教室觀課,已讓制度帶有監控味道,變成處理老師的工具。
葉明政還提到,新的解聘辦法存在矛盾,像是教育部爲完善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在解聘辦法中新增了「一加三」受理認定機制,校長在校事會議無表決權,但校事會議成員皆由校長邀請組成,形同集調查、審議、否決於一身。此外,儘管教育部強調已刪除「匿名檢舉」規定,但新修辦法第九條之一仍保留匿名檢舉的介入空間,使匿名檢舉淪爲打擊第一線教師的案件。
至於調查員專業部分,葉明政說,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指出,新竹市某國小代理教師遭記過案,因校方調查小組未充分調查有利證據、事實認定錯誤,最終遭法院撤銷原處分。這證明了目前外聘調查員的人才庫素質參差不齊,且法治程序觀念薄弱,導致教師名譽受損。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說,解聘辦法、考覈辦法修正後,教學現場亂象仍層出不窮,證明其法規設計存在嚴重偏差,呼籲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應重視教育專業,即刻排審並做成「廢止」或「退回重訂」決議。
對此,教育部表示,會在確保學生受教權益與教師工作權保障的前提下,以半年爲期持續觀察制度實際運作情形,系統性蒐集各方實務回饋,作爲精進配套措施與後續制度調整的重要參考。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