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開發票 2029年上路
財政部昨(18)日表示,「大衆化消費飲食店」包括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麪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在內,免用統一發票的租稅優惠,將於2028年12月31日落日,全臺約7萬家小吃店受到影響。
依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就應開立統一發票。不過早期實施營業稅制度時,考量豆漿店、冰果店、便當及餐盒等大衆化消費飲食店,因工作場域須長期沾溼手部或觸碰油水,不方便開立紙本統一發票;同時依2000年函釋,這類大衆化消費飲食店屬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無論查定銷售額高低,原則上依查定銷售額適用稅率1%課徵,免開統一發票。
隨科技進步,店家陸續導入收銀機發票、電子發票及雲端發票後,大衆化消費飲食店開立統一發票日趨簡便,且近年消費者意識擡頭,民衆相當重視消費時索取統一發票據以對獎,財政部去年底修正「查定課徵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及多媒體資訊服務機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明定大衆化消費飲食店每月查定銷售額在20萬元以上者,只要符合作業規範,可再延長三年免開發票的租稅優惠。
配合最新作業規範,財政部也於三年緩衝期屆滿後,即自2029年1月1日起大衆化消費飲食店不再屬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也就是每月銷售額若仍超過20萬元,即應覈定使用統一發票。
國稅局官員解釋,大衆化消費飲食店涵蓋的商家範圍其實已經被鎖死,就是限於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麪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等,舉例來說,現在已少有專售豆漿的豆漿店,但在實務稽查上,若是販售豆漿的非連鎖早餐店確實有機會被列入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