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戴安全帽最高罰500元 東港警3/9起大執法

▲東港警方9日起取締機車未戴安全帽勤務。(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爲降低機車事故傷亡、提升騎士交通安全觀念,東港警分局宣佈自3月9日起啓動全縣性「未戴安全帽取締專案勤務」,針對交通繁忙路口、違規熱點與事故易發路段加強稽查。警方指出,安全帽是騎士最基本的保命裝備,盼透過執法與宣導並行,提醒民衆騎車務必正確配戴安全帽,避免憾事發生,共同守護用路安全。

東港警分局表示,機車爲民衆日常主要交通工具之一,若發生交通事故,未配戴安全帽將大幅提高頭部受傷及死亡風險。警方此次專案勤務將針對機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騎士及附載乘客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等違規行爲加強取締,並透過巡邏與定點攔查方式強化執法作爲,提醒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車駕駛人及附載乘客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者,將處新臺幣500元罰鍰。呼籲民衆騎乘機車時,務必配戴經檢驗合格之安全帽並確實扣妥釦環,以有效降低事故發生時頭部受傷風險。

東港警分局長高志正表示,安全帽是騎士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安全防護裝備,提醒民衆騎乘機車務必養成「上車戴好安全帽」的習慣,切勿因一時方便而忽略自身安全。警方也將持續透過執法與宣導並行方式,強化民衆交通安全觀念,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