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外遇30年因病才返家 「嫌棄飯難吃」妻怒離婚

忍老公半世紀風流,回家還嫌飯難吃,老妻終於抓狂訴離。(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老公風流在外?這次真的不忍了!」桃園一對結婚逾50年的夫妻婚姻走到盡頭。妻子指控丈夫婚後多次外遇,其中與一名女子「佳佳」往來長達30多年,長期未返家同住、也未盡家庭責任,直到2年前因病洗腎纔回家。妻子顧念舊情,不計前嫌地照顧,丈夫竟然嫌她煮飯難吃、出言苛責,桃園地院審理後判準離婚。

判決指出,兩人於民國64年結婚,子女均已成年。妻子主張,丈夫早年曾與「純純」、「咪咪」等女子有不當關係,後來又與「佳佳」長期往來,風流成性,甚至還曾將「佳佳」帶回家,甚至在妻子面前稱對方是「從沒見過如此溫柔的女人」,讓她多年來心寒不已。

妻子表示,丈夫長年在外與「佳佳」同住,據說賺的錢拿去替外遇對象開婚紗店、支付生活費,幾乎未照顧家庭。直到約2年前,丈夫因病需洗腎才返回住處,她仍選擇照料對方,沒想到丈夫不但沒有反省,還嫌飯菜難吃,之後又責怪她不煮飯,讓她忍無可忍,經過半世紀的煎熬,終於決定提告終止婚姻關係。

丈夫方面則否認外遇,辯稱自己過去開計程車,早出晚歸,有時睡在車上,但仍陸續回家,也有賺錢供妻子使用。他認爲妻子是因他年老、生病無法工作,才提離婚,對他不公平。

法院審理時,妻子提出多張外遇女子「佳佳」住處水電、瓦斯、第四臺繳費單據,以及「佳佳」的信用卡帳單、保險費收據等資料。夫妻的2名子女也出庭證稱,父親多年未與母親同住,曾在KTV外與「佳佳」一同離開,還曾於過年帶其回老家,稱對方是「最愛的人」。

法官認爲,雖無法證明丈夫與「純純」、「咪咪」外遇,但足認丈夫長年與「佳佳」有不正往來,且未盡丈夫、父親責任;病後返家受妻子照顧,仍多所苛責,未見道歉或改善。法院認定夫妻互信互諒基礎已不存在,婚姻破裂原因可歸責丈夫,判準離婚,訴訟費用由丈夫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