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男甜喊「做我的小公主」 她損失195萬還挨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芸(化名)對王姓網友十分迷戀,並在對方的誘導下,於2024年5月交出金融帳戶資料,導致受害者A男被騙損失135萬元,她也因此挨告。不過,屏東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爲小芸確實有可能被王男的「甜言蜜語」誆騙,進而陷入熱戀盲目的境地,加上檢方沒有其他證據可以佐證,最終裁定小芸無罪。
▲小芸陷入網戀,卻淪爲詐團的利用工具。(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芸2024年5月透過LINE將自己的金融帳戶資料傳給王男,隨後她的帳戶在短短6天之內收到135萬元,她再依照王男的指示將錢拿去購買虛擬貨幣,並轉匯至不明人士持有的虛擬貨幣錢包地址。
然而,這135萬元其實是A男被詐騙集團騙走的贓款。小芸因爲此事挨告,但她辯稱,自己也被騙了195.4萬元,王男建議她當幣商賺價差,還聲稱與A男是朋友,請她幫忙換幣,她真的不知道A男是被詐騙的,直到最後她才驚覺自己也是受害者。
屏東地院法官表示,經查覈小芸與王男之間的對話紀錄,王男確實曾傳送訊息建議小芸當幣商賺錢,還屢次以「老婆」等親暱用語稱呼小芸,例如「老婆我也想妳」、「做我身邊的小公主,我寵妳」、「老婆,我們很快就能在一起」、「老婆,妳要照顧好自己,別累着自己了,我心疼妳」等等。
法官指出,小芸和王男密集傳送噓寒問暖、甜言蜜語等訊息,還會互傳自拍照,可見她對王男非常迷戀,縱使兩人沒有實際見面,相處過程仍與一般情侶無異,她確實有可能因爲熱戀而陷入盲目的境地。
法官認爲,縱使小芸有思慮不周之處,但僅憑現有證據,仍難認她有詐欺取財及洗錢之不確定故意,加上檢方並無其他證據可以佐證,最終因證據不足,裁定她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