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貓」變調!現役軍人硬上女友人 遭判刑3年6月

臺中一名張姓現役軍人,去年8月藉口邀約女性友人到家中「玩貓」,卻在房間內獸性大發,不顧女方口頭拒絕、手腳並用地奮力抵抗,強行性侵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張姓現役軍人,去年8月藉口邀約女性友人到家中「玩貓」,卻在房間內獸性大發,不顧女方口頭拒絕、手腳並用地奮力抵抗,強行性侵得逞。事後,被害女子情緒崩潰,向友人哭訴揭發此事。臺中地院審理後,認爲張男犯行明確,卻始終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依現役軍人犯強制性交罪,重判他有期徒刑3年6月。

判決指出,張男於去年8月2日下午,開車載女性友人A女前往臺中市大甲區友人住處烤肉,隨後又騎機車載她購買文具,並以「到我家玩貓」爲由,將A女誘騙至其住處房間。

不料,一進房間,溫馨的「玩貓」邀約瞬間變調。張男竟直接將A女抱上牀,並以雙手強行壓制。A女當場明確以口頭拒絕、手推、腳踢,甚至出手呼巴掌反抗,但張男仍以體力優勢,強行撫摸其胸部,脫去其褲子與內褲,予以性侵得逞。

A女遭侵犯後,藉故躲進廁所,立刻傳訊向女性友人求救。返回烤肉地點後,因在場均爲不熟識的張男朋友,A女仍處在驚恐中,只得暫時隱忍,後由張男騎車載往女性友人家。一見到友人,A女瞬間淚崩,哭訴遭侵犯的經過,友人家屬得知後立即聯繫A女父親並報警處理,全案才因此曝光。

法院審理時,張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過程中A女未曾表示不願意。其辯護律師也質疑,若真遭性侵,A女爲何事後還讓張男載送,且未立即顯露異狀,行爲有違常理。

然而,合議庭並不採信其說詞。法官認爲,A女對於遭性侵的主要過程前後證述一致,且案發後立即向友人哭訴、情緒低落,反應真實。此外,兩人案發前的IG對話融洽,但自被告住處離開後,A女對張男的訊息已讀不回,態度丕變,明顯與合意性交後的情況不符。加上張男自承曾詢問A女「可不可以發生性關係」並遭對方笑回「不行」,足見他明知已違反女方意願。

法官審酌張男身爲現役軍人,未能剋制私慾,對朋友犯下重行,造成被害人巨大身心創傷,且犯後毫無悔意,迄今未達成和解,因此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