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酒後載女性友人上賓館遭拒 強吻性侵還痛毆!下場曝光
▲徐姓男子酒後騎車載女性友人赴車站,乘機在路邊欲強吻還意圖硬上遭拒,竟痛打女子並指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徐姓男子於2023年5月間與友人相約在楊梅區某KTV歡唱,深夜時分酒醉後堅持要載女性友人赴車站,途中突然改變方向,女子質問要去哪裡,徐男竟不演了直說要去賓館,女子藉機下車,徐竟在路旁欲強吻女子還意圖硬上遭拒,徐男強脫女子褲子指侵得逞,女子極力反抗遭痛打一頓,還遭扯頭撞地,後來藉機逃離打電話向友人求助才脫困;桃園地院審結,徐男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2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徐姓男子與女子爲朋友關係,2023年5月24日與友人相約在楊梅區一家KTV飲酒唱歌,晚間11時許結束後,徐男喝醉後與女子商妥由其陪同至楊梅火車站搭車,女子認爲徐男已喝醉,欲以步行方式陪同至楊梅火車站搭車,但徐堅持騎機車載她一同前往車站,女子無奈只能勉強同意。
未料,徐男騎車路線突然改變,女子驚覺並非往楊梅火車站方向,質問是否走錯了,徐男也不演了,直接表明要去找賓館休息,女子當場表示拒絕,佯稱欲下車嘔吐,示意徐男在路邊停車,徐男將機車停在路旁空地處,強吻女子還以手指侵犯,女子驚叫「好痛、不要」極力反抗掙脫後,徐男將女子強壓在機車坐墊上,再以手指侵犯得逞。
徐男隨後欲強脫女子褲子,女子極力反抗,徐男惱羞成怒徒手與腳踹方式毆打女子,女子擔心徐男對其不利,竟稱「對不起,我錯了」,女子欲騎車離去時,徐男見狀竟再度攻擊女子,導致女子跌倒在地,徐還拉扯女子頭部朝地面撞擊,導致女子腦後枕挫傷、左側前胸壁、左上臂、左右手指等多處擦挫傷,連其佩戴尾戒、黃金項鍊玉墜、K金手鍊玉石等毀損脫落,女子隨後趁機逃離,並打電話向友人求助才脫困,楊梅警方據報後循線查獲徐男到案,桃檢覆訊後依妨害性自主與傷害等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徐男於院方準備程序、審理過程均坦承犯行不諱,女子與證人於偵詢過程證述情節大致相符,檢警提供現場照片、醫院驗傷診斷證明、現場監視照片等佐證,足認被告犯行明確。
法官審酌,被告爲滿足一己性慾,竟於深夜時分假借陪同女子前往楊梅火車站機會,不顧女子強烈反對,遂行強制性交行爲,且當女子欲騎車離去之際竟予以毆打,並毀損其所有之物品,考量其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與女子達成調解,並就調解條件已履行完畢,但女子於院方審理期間表示,歷經此事一年多一直龜縮頹廢,不知何時才能真正得到解脫救贖等語,法官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2年2月,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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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二)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三)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