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今年1到5月打擊毒駕去年同期23.5倍 警方:執法有據且工具到位

桃園市1到5月打擊毒駕合計835件,圖爲平鎮警方6月處理汽車自撞案查出毒駕。記者鄭國樑/翻攝

桃園市警局統計今年1月至5月共查獲毒駕案835件,是去年同期34件的23.5倍,毒駕案增加達801件,平鎮警方近日也查獲男子毒駕自撞分隔島送辦,法院裁定羈押獲准。警方也說明,件數上升並非代表毒駕人數暴增,而是今年因執法有法源依據且工具到位,拉大查緝毒駕力道。

桃園警方指出,今年1月至5月共查獲毒駕案835件,對照全國總取締件數6730件中,桃園市查獲件數佔比12.4%,成效第二,新北市爲1806件最多。

平鎮警方6月查緝毒駕不鬆懈,前天下午處理張男開車自撞分隔島車禍,發現他神情恍惚舉止異常,當場唾液快篩陽性反應,現場同時起獲「喪屍煙彈」依託咪脂煙彈及加熱杆,全案依毒品及公共危險(毒駕)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今天獲准。

針對毒駕案數據顯著增加,平鎮警方表示,警察局特別說明,件數上升非代表毒駕人數暴增,而是法規修正後更完善,加上快篩等執法工具讓警方打擊犯罪更有效率。過去採驗程序繁複、時效性不足,導致許多案件流於黑數;今年因執法有法源依據且工具到位,才讓隱藏的毒駕行爲無所遁形。

警方表示,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去年年6月參加行政院會,向中央提出「將唾液快篩納入警方執法工具」的建議,獲得中央重視。交通部同年11月19日公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4;警政署隔天同步修正實施「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正式將唾液快篩納入警方執法項目,是今年查獲件數大幅提升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