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囤積條例上路…基層憂淪箭靶 蘇俊賓:會明訂分工
桃園市3月起實施全臺首創的住宅囤積行爲處理自治條例,但實務處理仍難解,多位市議員今質疑條例執行不力、跨局處互踢皮球。圖/桃園市環保局提供
爲避免「米奇屋」再現,桃園市3月起實施全臺首創的住宅囤積行爲處理自治條例,但實務處理仍難解,多位市議員今質疑條例執行不力、跨局處互踢皮球,細則不足也讓里長首當其衝。副市長蘇俊賓坦言條例推動有磨合期,市府會明訂分工,由區公所主導、環保局統籌現勘,第一線執法者衍生的司法成本會由公部門負擔,盼基層不用過度擔心。
桃園市住宅囤積行爲處理自治條例3月10日施行,是全臺首創針對住宅囤積雜物、影響公安的自治條例,針對嚴重囤積影響公共安全、衛生者,市府得介入清理,住戶若規避稽查、勸導無效,可按次開罰3000元以下罰鍰。
議員楊朝偉、詹江村表示,八德、桃園區有「米奇屋」嚴重威脅環境衛生,甚至有人囤積大量犬貓,民衆反映卻只見各局處踢皮球,希望市府不能只靠協調,要儘快建立單一窗口和處理SOP。
議員於北辰、彭俊豪表示,桃園率先全國推動自治條例值得肯定,但無管委會的社區問題嚴重,里長依法協助清除時沒有公權力,甚至被當成告密者造成鄰里紛爭,協助過程還可能挨告,對第一線執法者相當困擾,希望市府成爲里長、志工的靠山。
議員黃瓊慧、謝美英說,目前各地稽查仍不順利,有囤物者看到公告後就人去樓空,讓稽查人員無功而返;許多高齡獨居長者因過去生活背景捨不得丟東西,建議導入心理輔導解開行爲人的「病竈」,否則今天清完,明天又繼續堆。
蘇俊賓表示,目前執行分爲3階段,先由消防局、環保局依法稽查開罰,再由社會局、衛生局介入心理輔導,確認有公共危險之虞時,由環保局會同警察局強制清除;市府也不會將勸導工作丟給里長,會由社工、衛生局、環保局及區公所共同執行。
蘇俊賓說,市府看的是結果而非單純囤積行爲,關鍵在是否影響公共安全與環境衛生,由區公所主導會議形成共識,改善期原則2周、最長1個月,開罰是其次;每個自治條例剛推動都有磨合期,新細則已公告並與里長溝通,部分預算也將發包給外包廠商協助清運。
環保局長顏己喨表示,條例通過後目前有3案正在處理中,未來將針對囤積屋案件建立跨局處通報機制,由環保局主導初期現勘,公佈前後都會加強宣導,目的並非處罰,而是希望整體環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