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洗車工酒駕撞死實習醫大生 二審維持10年徒刑

臺中洗車工吳叡旻去年3月8日凌晨,無照酒駕且在西屯區高速闖紅燈,撞死正跑外送的陳姓醫大生。(民衆提供)

臺中洗車工吳叡旻去年3月8日凌晨,無照酒駕且在西屯區高速闖紅燈,撞死正跑外送的陳姓醫大生。吳男肇事後未停車救護甚至反而逃逸,引發社會公憤,一審國民法官重判10年。該案經男大生家屬及吳男提出上訴,臺中高分院28日正式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罕見要求矯正機關嚴格審覈假釋申請。

這起奪命車禍造成當時21歲的醫大高材生陳男不幸喪命,陳父在審理期間多次悲慟控訴吳男無視法律,長期無照駕駛且累積10多萬罰單未繳,行爲極其惡劣。陳父曾請求法院改依刑度更高的《妨害公衆往來安全罪》論罪,希望以嚴刑震懾酒駕慣犯,爲無辜喪命的兒子討回公道。但二審法院認爲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法,因此維持原判決。

臺中高分院在判決中指出,一審已詳加考慮吳男符合自首要件予以減刑,但針對其先前曾犯妨害秩序與傷害罪的累犯身分加重刑責,定應執行刑10年符合罪刑相當原則。法院更在判決書中特別叮囑矯正機關,強調酒駕犯罪令社會恐懼,未來若吳男申請假釋,務必嚴格評估其是否具備同理心及再犯風險,以迴應大衆對此類惡行的嫌惡,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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