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穩定幣定調「三不」 不付息、不給收益、不可拒絕贖回
穩定幣示意圖。(Shutterstock)
行政院2日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外界所關心,草案將穩定幣納管議題,臺灣將可發行穩定幣。金管會解析,行政院通過版本相較過往金管會修正的草案,是金管會在參考美國《天才法案》(GENIUS Act)後,增訂發行商發行穩定幣要以面額發行,且不可拒絕持有人贖回,此外穩定幣不論是發行或贖回皆不可支付利息或收益。
已有8家虛擬資產業者(VASP)完成洗錢防制與合法經營,禾亞數位、拓荒數碼、重量科技、現代財富(MaiCoin)、富升數位、跨鏈科技、幣託科技(BitoPro)和鏈科(Xrex)。
外界關心合法VASP業者是否會繼續增加?否歡迎外資來設立VASP。金管會迴應,不論是境內或者境外的標準相同、符合當地的洗錢標準以及要協助我國的查緝不法。金管會表示,行政院通過後,還要送立法院審議,並且還要設立9項子法,以供業者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