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噴火槍案 2共犯交保

孫安佐噴火槍案,檢察官19日訊問後,依恐嚇公衆罪,諭令江庭佑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李文正攝)

孫安佐噴火槍案,檢察官19日訊問後,依恐嚇公衆罪,諭令邱皓偉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李文正攝)

藝人孫鵬、狄鶯兒子孫安佐日前在北投河堤旁實測自制巨型噴火槍,北投警分局19日約談涉案的出資者邱皓偉與攝影師江庭佑,2人爲替孫安佐5月24日的粉絲見面會造勢,4月間在河堤策畫並拍攝烈焰影片,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復訊後,認爲2人涉犯恐嚇公衆等罪嫌,諭令均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警方日前逮捕孫安佐與經紀人陳昱中,分析通聯與對話紀錄後發現,這起案件並非2人自行完成。警方循線鎖定23歲的拳願明星格鬥賽執行長、綽號「秋偉」的邱皓偉,與負責掌鏡拍攝的「佑子」江庭佑涉案。

警方昨上午致電邱、江,2人自行前往北投警分局接受調查,下午同意到檢方說明。警方調查指出,這支影片早在4月間已拍攝完成,由孫安佐與陳昱中入鏡,江庭佑負責掌鏡,並由邱皓偉負責後製、剪輯、上字幕與警語,敲定在5月14日透過社羣發佈影片。

檢警調查發現,邱擁有這支影片的審查決策權,且邱曾在113年10月舉辦格鬥真人秀,讓孫安佐與對手對決,雙方有長期配合約定。邱還在影片內置入拳賽廣告,若拳賽成功,孫安佐收款後將分給江、邱等人。不過,邱在辦理交保後走出士林地檢署時,否認事先知道噴火槍的威力並表示:「我沒有策畫、沒有幕後金主、拍攝內容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外傳邱出資2萬5000元擔任幕後金主,檢警昨未證實此事,警方爲求慎重,正持續過濾相關人等的手機通話紀錄與金流,進一步釐清邱是否出資支付相關報酬,並查明支付款項與測試噴火槍之間是否具有對價及教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