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辱骂检察官判刑4月 上诉逆转改判无罪
绿岛监狱受刑人远距讯问时飙骂检察官,原判刑4个月,上诉逆转改判无罪。(本报资料照片)
身背妨害公务前科的谢姓受刑人,2022年接受新竹地检署远距视讯讯问时,对检察官飙骂「干X娘机掰」等语,并在笔录签名栏书写不雅字词。台东地方法院简易庭依侮辱公务员罪判处4月徒刑。谢男不服提起上诉,法院改采通常程序重审,认定言语虽不当,但未足以妨碍公务执行,改判无罪。
谢男于绿岛监狱服刑时,以告诉人身分接受新竹地检署检察官远距视讯时,当庭咆哮「干你娘机掰」、「干你娘老机掰」等语,并在受讯问人签名栏位书写「干X娘G巴」,检方认定此举构成当场侮辱公务员。
台东地方法院审酌,谢男于前案中自行向新竹地检署提告,竟又于检察官讯问过程中言语侮辱、拒绝接受讯问,不仅妨害公务执行,更浪费司法资源,且有多次妨害公务等前科,判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
谢男不服提起上诉,台东地院改由合议庭以通常程序审理。合议庭援引宪法法庭113年宪判字第5号解释,指出侮辱公务员罪须以足以影响职务执行为要件,单纯情绪性辱骂未必构成妨害公务。
法院审酌,谢男虽言语不雅,但检察官未中止讯问,亦无进一步公权力措施介入,顺利完成侦查程序,未达干扰或阻碍公务执行的程度,认定检方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决,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