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賴清德步尹錫悅後塵(林騰鷂 )
從賴清德近日言行觀之,他顯然不願停下逾越憲政民主紅線的道路。(本報資料照片)
繼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後,外界關注停砍公教年金修法案是否也會被「不副署」。行政院17日表示,不副署法案的3個原則是「違反憲法權力分立」、「破壞民主程序」,以及「施行後將對國家發展造成無可回覆的重大危害」,若有發生類似情形就會考慮不副署。
卓揆的不副署不僅激化朝野對立,更引發一個極爲嚴重的憲政問題。此問題的可怕之處在於,若閣揆得以自行判斷法律是否「違反權力分立」、「破壞民主程序」,甚至主張「施行後將對國家發展造成無可回覆的重大危害」──這些本應由司法機關依憲法審查的事項,卻由行政權單方面認定,進而使立法院三讀通過、覆議維持的法律無法生效,那就等於在憲法未明文授權下,憑空創設一種「行政實質否決權」。此一制度若被默許,其後果將是國會形同虛設,民主制衡全面崩解。
《憲法》第72條規定,法律案經立法院通過後,應移送總統公佈;唯一的例外救濟,僅限於《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所設之覆議制度。行政院若認法律窒礙難行,得經總統核可移請覆議;但一旦覆議經立法院維持原案,行政院長即應接受該終局決定。憲法體制中,根本不存在所謂「不副署、不公佈」的第3種選項。
副署制度的本質是責任政治,而非否決權。行政院長副署法律,表示願意對法律之執行負起政治責任;若拒絕副署,卻又拒不辭職,等於只保留權力、卻逃避責任,這不僅違反責任政治原則,更是對憲政秩序的公然踐踏!倘若此例一開,未來任何行政院長皆可恣意以「不副署」癱瘓國會多數決,臺灣的民主將在制度內部被徹底掏空!
在此必須嚴正指出,賴清德所謂「立法濫權、在野獨裁」的說法,是對憲政制度的根本誤解,甚至是刻意混淆。立法院是合議制機關,其決策必須經多數委員公開辯論、程序審議與表決完成,權力分散於不同政黨、不同民意代表之間,制度上根本不可能形成獨裁。
相反地,真正具備獨裁風險的,從來都是獨任制、首長制的行政權──行政院長一人決策、行政一體、命令貫徹,並在總統體制下,實際掌握龐大的人事權、預算執行權、警政、軍事、情治與行政資源。當這樣的行政權,竟再自我加碼,透過「不副署、不公佈」來否定合議制立法的最終決定,癱瘓國會多數決,這纔是真正走向獨裁的制度警訊。賴清德等將行政權的違憲、濫權反咬爲「立法獨裁」,不僅顛倒黑白,更是對民主制度的公然侮辱。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民進黨內部,對此作法亦非沒有清醒的反對聲音。立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即曾明白表示,憲法體制中並不存在「不副署」的空間;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亦直言,憲法從未賦予行政權以拒絕副署或不公佈的方式來否定立法院的終局決定。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於2024年12月25日在立法院答詢時,尚且明言行政院「應該副署」,否則恐引發憲政危機、甚至打臉總統;如今卻轉而支持「不副署」立場,前後自相矛盾,無異於自己打臉。此一轉變,充分暴露民進黨高層在權力面前反覆無常、顛倒是非的政治本質。
回顧國際經驗,韓國前總統尹錫悅正是以「國家安全」爲名,逐步否定國會程序與多數決原則,最終甚至宣佈戒嚴,結果引發社會動盪,並遭到彈劾與司法追究。尹錫悅的殷鑑清楚告訴我們:民主制度的瓦解,從來不是一夕之間發生,而是始於行政權對議會、程序與多數決的系統性否定。
然而,從賴清德近日臉書言行觀之,他顯然不願停下這條逾越憲政民主紅線的道路。若賴清德持續以「護憲」之名,行踐踏國會、癱瘓民主之實,那他極可能步上尹錫悅的後塵,走向悲慘下場!
(作者爲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