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空間違停惹議 民代促新北盤點法定空地執法標準

新北市長侯友宜(左二)今下午出席新北市議會總質詢。記者張策/攝影

新北市議員陳世軒今天在議會總質詢指出,許多社區爲防止車輛佔用,只能自行設置護欄、花圃等設施阻擋,但法定空地能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認定複雜,連基層員警與住戶都常無所適從,呼籲市府成立專案盤點,釐清執法標準。

陳世軒表示,許多建案因都市計劃或容積獎勵要求,設有退縮空間、開放空間或廣場,建商往往鋪設大理石等高品質鋪面,但車輛長期違停造成地坪損壞,後續修繕費用卻由社區自行負擔。許多社區主委向他反映,面對違停問題卻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他指出,法定空地類型繁多,包括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緩衝空間、防火空間、騎樓等,各自適用法規不同。部分空間從外觀上看起來都是同一塊廣場,但依法認定卻可能完全不同,導致民衆難以判斷,也增加執法困難。

陳世軒表示,今年1月交通部曾函釋警政署指出,若退縮空間具公共利益關係,得適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但實務上仍常需透過調閱使用執照、圖說及現場會勘才能確認。他說,目前處理流程往往需經民衆陳情、市府跨局處會勘、調圖認定、公告後才能執法,往往耗時數月,甚至有社區因違停問題遲遲無法解決。

陳世軒建議,市府應以專案方式主動盤點全市社區法定空地使用情況,釐清哪些區域可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並建立統一認定標準,讓轄區派出所及社區住戶都有明確依循依據,避免類似爭議一再發生。

新北市長侯友宜表示,議員所提問題反映執行面確實存在落差,將請相關局處透過既有平臺進一步研議,檢討是否加強資訊整合與宣導,並針對議員建議的處理方式進行討論。工務局長馮兆麟也承諾,將於1個月內向議員說明研議進度與後續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