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路口對決!女騎士「不讓幹道」 猛撞未打方向燈左轉車

新北市三峽區今(2日)下午2點55分又上演一起街頭對決。(圖/簡銘柱翻攝)

新北市三峽區今(2日)下午2點55分又上演一起街頭對決。(圖/簡銘柱翻攝)

新北市三峽區今(2日)下午2點55分又上演一起街頭對決。(圖/簡銘柱翻攝)

新北市三峽區今(2日)下午2點55分又上演一起街頭對決。(圖/簡銘柱翻攝)

新北市三峽區今(2日)下午2點55分又上演一起街頭對決。一名55歲的廖姓駕駛開着自小客車,沿中園街準備左轉民權街往老街方向,結果纔剛轉過去,就直接與一名20歲朱姓女騎士撞個正着,機車當場倒地,人車噴飛。

警方到場一查,雙方酒測值通通0,沒喝、沒茫,但開車的「忘了打方向燈」,騎車的「支道不讓幹道」,根本是在比誰的錯比較大。

警方表示,朱女騎車從民族街出來,屬於支線道,依法必須停讓幹道車輛。但沒讓就算了,還直接殺進路口,撞上正在左轉的廖男。警方搖頭直言:「這種騎法,根本是在挑戰物理定律。」

最諷刺的是,廖男雖然被撞,但自己也沒好到哪去,轉彎沒打方向燈,讓女騎士根本猜不到他要往哪走。一個不讓、一個不打燈,根本是「雙寶相撞」,誰也別想全身而退。

警方當場開單,廖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轉彎未打方向燈,罰鍰新臺幣1200元起跳,最高可罰3600元。朱女則是違反第45條「支道車未停讓幹道車」,罰600至1800元。

警方提醒,路口如虎口,不打燈像詐騙,不讓車像自殺。各位用路人,錢難賺、命更難修,請守法行車,別當下一個「被貼上網的公審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