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用藥韌性!健保調降2245項藥價 創歷年新低
健保署強調,藥價調整是依《健保法》第46條規定辦理,爲每年例行作業,廠商對於調整後藥價,認爲有不敷成本情況,均可於公告日起兩週內檢具成本分析資料,依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34條規定,向健保署建議提高藥品價格。(本報資料照)
健保署今(25日)公佈民國115年藥價調整結果,本次調整的藥品共有2343項,其中98項調升、2245項調降,調幅從去年的2.3%降爲1.65%。健保署分析,因應關稅衝擊衝擊,爲確保藥品韌性,必要藥品如抗生素、胰島素等都沒調降,另爲推動國藥國用,使用國產原料藥的業者則可申請調升藥價。今年不論是調整的品項、幅度,都創下歷史新低。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黃育文表示,健保署自102年起試辦藥品費用支出目標制(Drug Expenditure Target, DET),於總額預算下,當實際藥費支出超過年度藥費支出目標值,則依藥價調查結果,針對藥價差超過一定範圍者,於隔年啓動藥價調整。藥價調整時,衡酌需強化藥品供應韌性,維護醫療服務穩定,考量基本用藥項目需求、調降幅度頻次合理性及基本價保障等原則,以確保合理調整藥價及確保民衆用藥權益。
黃育文說,因應關稅、匯率、原物料漲價等衝擊,許多藥廠的生產線都做了調整。健保署爲確保藥品韌性,若爲食藥署所公告的必要藥品,如抗生素、胰島素等,都沒有做調整。另因國人用藥大多仰賴進口藥,健保署先前已推動國藥國用政策,針對使用國產原料藥的國產藥、取得真實世界數據的國產學名藥及生物相似藥,提供覈價加成。
本次藥價調整金額爲36.15億元,調整幅度自去年的2.3%下降爲1.65%,調幅爲歷年最低。調查的藥品有1萬2652項,其中未調整的有1萬1309項,調整的有2343項,亦爲歷年最低。新藥價預計將在4月1日上路。
健保署強調,藥價調整是依《健保法》第46條規定辦理,爲每年例行作業,廠商對於調整後藥價,認爲有不敷成本情況,均可於公告日起兩週內檢具成本分析資料,依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34條規定,向健保署建議提高藥品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