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趟柬埔寨賺50萬? 男「全身藏9包毒」被判關12年半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爲了賺取50萬元報酬,答應協助運毒集團從柬埔寨運送9包海洛因來臺,結果一下飛機就被抓包。桃園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共同犯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阿強有期徒刑12年6個月。
▲阿強飛往柬埔寨幫忙運毒,結果一入境臺灣就被抓包。(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與販毒集團成員阿凱聯繫,答應幫忙運送第一級毒品海洛因,雙方約定事成之後,阿強可以獲得50萬元報酬;接着,阿強在2025年12月底搭機從臺灣飛往柬埔寨,入住當地某飯店,並在飯店內向阿凱取得9包海洛因。
阿強依照指示,將海洛因用貼身束帶藏匿於腰間,或者夾藏在鞋子裡,隨即在2026年1月初搭機返回臺灣,結果入境時被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執檢關員查獲毒品,當場被逮。
阿強在接受調詢、偵訊、法院訊問及審理時均坦承不諱。桃園地院法官認爲,阿強協助運輸的海洛因純質淨重達1646.31公克,數量非少,一旦流入市面,後果相當嚴重。
法官表示,阿強的行爲確屬不當,但考量到他一入境就被查獲,毒品沒有流入市面,他也不是販毒集團的核心成員,最終依共同犯運輸第一級毒品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