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捐陷供需失衡困境 醫界籲修法跟上現實
國內器官捐贈供需長期失衡。圖爲民衆簽署器捐同意書。本報資料照片
換肝權威陳堯俐因仲介病患至中國大陸接受器官移植,被廢止醫師證書。器捐病主中心董事長李明哲表示,雖不支持仲介器捐,但國內器官供需失衡爲不爭事實,以致境外移植成了器官衰竭病患的一線生機,除了撤銷醫師證書,殺雞儆猴外,政府應積極解決器官短缺困境。
李明哲指出,我國器官移植手術品質不錯,存活率高,相對安全,且健保全額給付,但仍有部分患者冒着生命風險,抱着大把鈔票至境外移植,「不是因爲國外器官比較好,而是有內情存在」,器官供需失衡所致。
據估計,我國潛在器捐者人數每年約五千人,如其中一成人願意捐贈大體,可達五百人,但每年實際捐贈人數僅約一四○人,與潛在可捐贈五百人差距達三倍以上,原因在於法令無法跟上現實。
李明哲說,多數器官捐贈爲病人死後的腦死捐贈,目前針對「心跳停止」類型器官捐贈(DCD)相關配套措施及法律規範已不合時宜,應儘速修正,以期在符合醫療、法律、倫理等面向下,提升車禍意外身亡者器捐比率。此外,思考替代選項並加以推廣,例如人工心臟裝設,讓部分心臟衰竭患者可以不必換心。
「國內器捐環境在疫情後雪上加霜,非常險惡。」李明哲說,疫情期間因器捐流程受防疫措施限制,捐贈率極低,疫情後,回升狀況不如預期。要想提升捐贈比率,政府與民間應共同合作,除了加強宣導之外,衛福部需有所作爲,考慮適度放寬活體捐贈資格。
「器捐供需問題有其結構性因素。」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人口高齡化,加上健保制度良好,醫療技術精進,讓病人存活時間愈來愈長,進而提高器官需求量。另一方面,器捐來源有限,現行規定,需生前簽署器捐意願,才認定器捐,而非國外默認器捐模式。
劉玉菁坦言,近年來政府積極宣導生命教育,推出「聲紋卡」,讓簽署者留下聲音,讓家屬在當事人過世後瞭解其器捐意願,但效果不佳。現階段希望透過修法,修正現行指引,釐清「心跳停止死亡器捐」細節,避免再度發生宜蘭去年因醫界、法界對器捐執行時機認知不同,所引發的爭議,讓車禍相關器捐流程更爲順暢。